2024-04-11 05:06:28 | 找车网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2023年政策: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四川省电动车补贴详细政策
通知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该政策。补贴对象仍是消费者,补助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助标准则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40%。
具体的资金补贴流程为。每年2月底前,生产企业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预计销售情况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科技、工信、发改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负责审核并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预拨补助资金。年度终了后,2月底前,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按照上述渠道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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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明确,消费者如果购买一辆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可以获得5.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全文如下:
新一轮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推出明年最高补贴5.5万元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当天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根据《通知》,消费者如果购买一辆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可以获得5.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根据通知,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准标准为,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万至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万至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万、30万和50万/辆。找车网
通知表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年到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到2018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20%,到2020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40%。
要获得补贴,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满足四项条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在销售地区建有售后服务网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质量有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里的产品保持一致。
为减少空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近年来中国官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广新能源汽车,包括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奖励充电设施建设等。在此影响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一季度新能源汽车生产27271辆,销售26581辆,同比分别增长2.9倍和2.8倍,远超同期汽车产销增速。(记者匡小颖)
法律分析: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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